本方案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厦门大学基层部门工会组织选举工作规程(暂行)》等有关规定制定,选举工作在院党总支和校工会领导下进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学校党的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建实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增强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能力,提高工会维权服务质量,有效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工会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团结引导广大教职工勇担使命、团结奋斗,做新时代的追梦人,为厦门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原则
部门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规范、公正公开,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三、部门工会委员会的设置
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第一届部门工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1人。委员由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6名,差额1名。主席、副主席从工会委员会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
四、委员候选人条件和构成
(一)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能够反映教职工意见和需求,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3.坚持原则、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4.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教职工,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精神,受到教职工信赖。
5.连任的委员年龄一般应能在任期内工作2年以上,主席候选人应能任满一届。
6.主席候选人应有较强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研究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三)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劳模(先进工作者)、一线职工和女职工代表。
五、选举步骤和办法
(一)工作组织
第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作在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党总支和学校工会领导下进行,由部门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
(二)报送选举请示报告
部门工会委员会通过OA系统向校工会报送选举请示报告,内容包括:召开会员大会的时间、主要议程、选举工作方案等。
(三)酝酿产生候选人
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部门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会委员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研究院党总支对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进行研究,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部门工会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研究院党总支根据工会委员会第二轮意见,研究确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研究院部门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通过OA系统报送校工会审查。校工会发文批复同意后,请示研究院党总支召开全院会员大会选举。
(四)实施选举
1.工会委员由全院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6名,应选5名,差额1名。主席、副主席从工会委员会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
2.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3.选举前,应将候选人的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向选举人介绍。
4.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会员中推选,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5.被选举人获得应到会人数的过半数赞成票时,方可当选。
6.召开第一届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主席、副主席。
7.选举人数、选举结果等情况通过OA系统报校工会审批。
8.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六、时间安排
筹备、酝酿阶段:2025年3月至4月
选举完成和选举结果报送:2025年5月31日前
七、资料归档。
部门工会及时整理会议纪要、投票资料、公示资料、工作报告、经费收支情况说明报告、候选人资料等,并做好归档保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