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工作,鼓励本校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工作办法》〔(2025)厦大研24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2025)厦大研4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对象
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对象主要为我校二年级和三年级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如学生确属优秀,可向研究院提出申请。
二、选拔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要求。
3. 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者TOEFL、GMAT、GRE或雅思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
5. 原则上专业学位博士生硕博连读选拔对象为专业型硕士生;学术学位博士生硕博连读选拔对象为学术型硕士生。
学术学位硕士生参加专业学位博士生硕博连读选拔需取得专利、文章、科创竞赛获奖等科研成果(包括已投稿);专业学位硕士生参加学术学位博士生硕博连读选拔需取得文章等科研成果(包括已投稿)。
三、招生名额
1.硕博连读复试资格人数占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比重不做限制。
2.研究院各专业招生计划请关注研究院网站。
四、报名
1.报名步骤
凡报考我校2026年博士生的考生(以推荐免试方式申请直接攻博的国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均须按照以下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步骤进行:
(1)登陆报名系统(https://bsbm.xm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凡经确认缴纳,不予退还。
(2)向报考院系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责任考生自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2.向报考院系提交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申请人须同时向院系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提交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新工科大楼815室,何老师。
报考材料包括(按顺序装订,封面须有清单,须使用长尾夹或文件夹打包以免拆封时散落):
1.《厦门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两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原则上需有1名博士生导师,且拟接收学生的博士生导师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3.硕士期间成绩单。
4.英语成绩证明。
5.考生自述(文末本人签字;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模板见附件)。
6.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如果科研成果尚未发表成果需提交科研进展说明,需硕士生导师签字,并提供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请按照1-6顺序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所提交材料不退还,请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五、申请材料审核
1.基本资格审查:研究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研究院材料审核组负责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系统初审,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专家组审核。
2.学术能力考核。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申请材料将送至学院各学科的专家组进行审核。主要对申请人的学术诚信、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百分制),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不计入考核结果。评分比例按照专业知识(权重50%)、外语水平(权重20%)和综合素质(权重30%)。
3.思想品德审核。由研究院基层党委进行思想品德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申请。
4.考核结束后,研究院公示通过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考核的研究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研究院公布获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研究生名单,并将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5.获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其他考生一起参加博士入学复试,复试要求见我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相关文件。
六、日程安排
日期 | 招生工作安排 |
2025年11月15日0:00-2025年12月5日17:00 | 申请人登陆https://bsbm.xmu.edu.cn报名,并向院系提交报名材料。 |
2025年12月6日前 | 申请材料寄达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2日前 | 申请材料审核 |
2026年1月1日前 | 考核时间 |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邮箱:ifehrhe@xmu.edu.cn
咨询电话:0592-2882605
申诉电话:0592-2882605
八、其他
1.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硕士入学之日起算,最短在校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
2.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有权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已录取为博士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学业,经导师和研究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但在博士入学后前2年,一般不受理转硕士培养申请。
3.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生在完成博士生注册手续前,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完成博士研究生注册手续后,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4.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工作办法》〔(2025)厦大研24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2025)厦大研44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