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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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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顺延期末考试与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0日 阅读:


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确定秋季学期顺延期末考试与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及教学周安排

2月12日(星期日)为本科生报到、注册时间。研究生采用线上注册方式注册学籍,线上注册申请提交时间为2023年2月6日-2月12日。学生返校事宜,依据疫情防控形势,由所在单位另行通知。

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课程期末考试,于2月13日(星期一)至2月26日(星期日)开展。

春季学期教学周16周、考试周2周保持不变。即春季学期教学周从2月27日(星期一)开始,6月17日(星期六)结束;考试周从6月18日(星期日)开始,7月1日(星期六)结束。

短学期4周(缩短1周)。暑假缩短1周。即短学期从7月2日(星期日)开始,7月29日(星期六)结束,短学期考试在7月23日(星期日)至7月29日(星期六)期间随堂安排。

调整后的考试与教学安排日历参见附件1。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方式。期末考试和教学工作根据当下的疫情情况灵活调整:正常情况下开展线下考试与教学活动;发生疫情后,风险区外开展正常的线下考试与教学活动,风险区内可由院系在确保规范公平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措施灵活开展考试与教学活动;疫情解除后应及时恢复正常教学。

期末考试原则上采取线下形式。对于开学前7天内感染的学生和老师,允许组织线上考试(参照附件2-4执行)。学生因疫情原因需申请线上考试的,原则上应提交医院医学证明,报所在院系审批。对于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结束交流的外校交流生、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外派交流的本校交流生,允许申请线上考试。

2023年毕业生相关安排,以6月26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为重要时间节点,倒推各项工作。各院系应于开学两周内完成毕业审核预审核工作,对需要组织毕业生提前考试的课程进行摸底,给予任课教师充分的准备时间。各院系可根据时间节点灵活安排毕业生的相关工作。

二、考试要求

原定秋季学期第16周随堂考但不符合线上考试条件而顺延的考试,课程负责人应与学生商定考试时间,谨防冲突。

各开课单位及课程负责人,应在考试前一周送印试卷并做好试卷的保管工作,防止试题外泄。

秋季学期课程成绩应于3月10日前录入系统。

三、选课安排

开学初的学生选课(改选/补选/退选)工作,错开考试周,顺延到春季学期教学周的1-2周。

四、工作联系人

教务处:柯素晓(考试管理、排课管理),2187315,13906036931;杨炎(成绩管理),2181815,18850307459;何晶(选课管理),2182250,15260201009

研究生院培养办:李娟,2180257,18120750100

信息与网络中心(网络支持及腾讯会议会员开通):余钰炜,2186268,18059235900

现代教育技术与实践训练中心(演练及考试期间技术服务):曹文辉,2181820,13696999398

附件:1.2022-2023学年春季、短学期教学安排调整日历

2.厦门大学在线考试组织方案

3.厦门大学线上考试监考方案

4.关于线上线下考试技术支持与保障工作的相关说明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信息与网络中心

现代教育技术与实践训练中心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