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厦门大学2024-2025学年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参照以下文件(见附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暂行办法》(2024年9月)。
二、参评对象及名额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学院 | 优秀三好学生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总计 |
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 | 2 | 8 | 2 | 12 |
三、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所有参评学生在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点前12个月内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所有志愿工时以最终录入志愿汇为准,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4.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参评年度如存在挂科、开题未过、中期未过情况,将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
6.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研究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
8.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四、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1.参评学生需填写《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4,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申请表必须有导师的推荐意见和签名;
2.所有参评学生需提供材料包括:①志愿汇志愿服务总时长、年度总时长(统计时间为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点前12个月内,所有志愿工时以最终录入志愿汇为准)截图;②学习强国的总积分、年度总积分(2024.01-至今)以及青年大学习学习记录截图;
积分明细截图标准如下:

3.所有参评学生需提供《厦门大学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学生政治学习情况审查表》(附件5)。注意,若是党员(含预备党员)需完成班级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团员只需完成团支部书记审核签字,群众视个人情况提交;
4.参评学生需在2024年9月9日中午12:00前填写在线收集表:【腾讯文档】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报表 https://wj.qq.com/s2/15288041/fe06/5
5.参评学生需在2024年9月9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和志愿汇、学习强国积分截图、青年大学习截图、政治学习审查表及其他社会实践、学术科研等证明材料(请按照通知正文示例提交截图)交到研究生辅导员处(嘉庚创新实验室1号楼1439),逾期不候。
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