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刷新...

通知公告

Notice and Announcement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事务 > 正文

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5日 阅读: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期印发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的相关内容,现启动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补充评选工作,请按要求申报:

一、评审对象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3.除了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4.以下参评条件从202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或出境交流学习,当前学年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参评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待恢复学籍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在学制年限内相应顺延。

二、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发至我校名额,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分配名额。我院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国家奖学金

奖励名额

奖励金额

备注

博士生

1

每生每年3万元

硕士生

1

每生每年2万元

本次除有1个硕士生名额之外,另可与体育教学部各推选1名申请候选人,共同竞争1个硕士生名额。

注意:我院学生不再参与学籍所在单位(材料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的评选。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国家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1号)

2.《厦门大学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4年9月)

3.《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11812:00前将材料报送至嘉庚实验室1439办公室辅导员老师处(所有资料统一使用文件夹固定,并标注姓名),相关材料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请按附件5《填写规范》要求填写),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要盖研究院公章;

2)《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即可,博士生填写);

3)《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即可,硕士生填写);

4)《承诺书》(一式一份,需要手签);

5)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国家奖学金(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研究院公章);

6)学习成绩登记表(一式一份,可以自行用校园卡去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

7)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自测表(一式一份,学生根据研究院评奖细则对自身事迹材料分数化,以供后期审核)

8)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① 科研成果复印件需为包含作者、通讯单位、共同作者贡献信息的论文首页、末页等部分,并标注上述信息;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

② 获得发明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 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9月23日之前取得;

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相关事迹材料会提前公示。

9)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可以使用志愿汇截图,服务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个别未录入工时需提供相关组织单位证明;

10)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11)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12)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13)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2.电子版材料于11812:00前发送邮件至ifezlli@xmu.edu.cn,邮件标题为“研究生国奖评审材料-姓名”,内容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博士生提交)

3)《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硕士生提交)

3. 之前已提交申请的同学无需重复提交材料,但如有新增申报或申报奖项变化的同学需重新提交材料。

、奖项兼得问题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应相关通知要求,原已获得校级奖学金等奖项推荐获奖资格的学生,若选择参评国家奖学金,则须放弃原推荐获奖资格,原推荐获奖资格不再保留;如因此导致相应奖项空缺,将再进行相应奖项的补充评选。若在上次校级奖学金评选中获得中国银行奖学金的同学,选择参评国家奖学金,则需提交《自愿放弃校级奖学金申请的说明》(纸质,提交至嘉庚实验室1439办公室),放弃原推荐获奖资格。而该奖项产生的名额空缺,将依据相关评审条例展开评选,请有意愿申请中国银行奖学金的同学,可参考先前通知于11月812:00提交相关材料(通知网址:https://ife.xmu.edu.cn/info/1531/3481.htm

、注意事项

为不影响学校评审进度,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92-2882605

学校通知:

1. 关于开展厦门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1531.htm

2. 关于开展厦门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2471.htm

附件【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