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参评次数不得超过学制年限,且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3.除了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4.以下参评条件从202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或出境交流学习,当前学年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参评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待恢复学籍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在学制年限内相应顺延。
二、我院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分配
我院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国家奖学金 | 奖励名额 | 奖励金额 |
博士生 | 1 | 每生每年3万元 |
硕士生 | 1 | 每生每年2万元 |
注意:我院学生不再参与学籍所在单位(材料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的评选。
三、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1号)(附件1)
2.厦门大学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4年9月)(附件2)
四、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
(五)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年度或年均志愿服务时长须达到20个小时;
(六)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的,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五、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9月22日18:00前将材料报送至新工科研发大楼815办公室辅导员老师处(所有资料按照顺序整理好,装入文件袋,并标注姓名),相关材料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一份,请按要求填写),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手写签名;
2.《承诺书》(附件4,手写签名,一式一份);
3.奖学金申请自测表(附件5,一式一份,学生根据研究院评奖细则对自身事迹材料分数化,以供后期审核)
4.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
5.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系统填写下载,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研究院公章);
6.学习成绩登记表(一式一份,可以自行用校园卡去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研究院公章);
7.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2025年9月21日前取得。
(1)科研成果复印件需为包含作者、通讯单位、共同作者贡献信息的论文首页、末页等部分,并用笔标注上述信息;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2)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3)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使用志愿汇截图)服务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21日,个别未录入工时需提供相关组织单位证明;
(4)参加社会实践的证明材料;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仅需提供附件3、4、5、6四个材料,请于9月22日12:00前发送邮件至674141942@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国奖评审材料”。
六、奖项兼得问题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为不影响学校评审进度,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综合素质分核算 郭建群
科研成果分核算 何鸿锐
厦门大学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
202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