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奖励名额、金额
奖学金项目 | 奖励名额 | 奖励金额 | 备注 |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 | 我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全校差额评定1名 | 10000元 | 学校将从各学院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26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
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 | 我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学校从12个学院差额确定2名获奖人员 | 3000元 | 学校将从中国语言文学系、哲学系、艺术学院、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电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台湾研究院、教育研究院、体育教学部、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生物医药前沿交叉学院等12个单位推荐的12人中确定2人。 |
二、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附件1)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附件2)
3.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2014年9月修订)(附件3)
4.厦门大学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评审办法(2026年9月修订)(附件4)
5.厦门大学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4年9月)(附件5)
三、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2026年9月20日15: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新工科研发大楼815办公室辅导员老师处(所有资料按照顺序整理好,装入文件袋,并标注姓名),电子版材料以“姓名-校奖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674141942@qq.com。相关材料如下:
1.申请“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学金提交材料
奖学金申请自测表(附件6) | 电子版、纸质版 | 一式一份 |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7) | 电子版、纸质版 | 一式一份 |
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汇总表(附件8) | 电子版、纸质版 | 一式一份 |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附件9, 电子版照片处不能空白) | 电子版、纸质版 | 一式两份 |
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顺序整理见备注,务必按顺序整理好) | 纸质版 | 一式一份 |
备注: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可以自行用校园卡去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不可仅提供志愿汇截图,而是根据专门的模版提供证明,详见附件10;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作者、通讯单位、共同作者贡献信息请用笔标注出来;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 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提供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 ④科研成果分级分类(T1/T2/E/I/G1/G2),请按《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厦大人〔2025〕29 号)标准执行,具体可询科研秘书何鸿锐老师。 ⑤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
2.申请“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提交材料
奖学金申请自测表(附件6) | 电子版、纸质版 | 一式一份 |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7) | 电子版、纸质版 | 一式一份 |
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顺序整理见备注,务必按顺序整理好) | 纸质版 | 一式一份 |
备注: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可以自行用校园卡去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不可仅提供志愿汇截图,而是根据专门的模版提供证明,详见附件10;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5)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6)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作者、通讯单位、共同作者贡献信息请用笔标注出来;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 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提供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 ④科研成果分级分类(T1/T2/E/I/G1/G2),请按《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厦大人〔2025〕29 号)标准执行,具体可询科研秘书何鸿锐老师。 ⑤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在学制内可多次获得其它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三大奖及校外竞争性奖学金除外)且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2.所有材料的时效为:2026年9月18日前取得。
3.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申请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综合素质分核算 郭建群
科研成果分核算 何鸿锐
厦门大学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