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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研究生开题报告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8日 阅读: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

1.全体硕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必须按时参加开题报告,因学籍异动(限出国、生病休学等)等特殊原因需延迟考核的,需提前2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导师签字同意后报教学秘书批准方可延期。硕博士研究生无故未按时完成开题报告者顺延至下一学期开题,同时毕业时间予以顺延。

2.首次开题报告时间: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第二学期(6月-7月)。如有不合格者,二次开题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基本要求

硕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由课题组内组织安排。

硕士生开题报告委员会须由三位以上硕士生导师参加,博士生开题报告考核小组须由三位以上博士生导师参加。原则上导师不参加考核学生所在的考核小组。

硕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成绩评定由各课题组考核小组确定,如遇重大分歧无法评定者,报研究院上会讨论决定。

三、考核形式

1.开题报告形式采取书面报告和口头汇报相结合的方式。

(1)书面报告:硕士研究生提交经导师审核的研究生开题报告(参照学位论文格式),汇报答辩后将导师审核签字的纸质版交给教学秘书。

(2)口头汇报:PPT汇报和答辩。每位硕士生的PPT汇报时间为10分钟,博士生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不少于5分钟。

2.原则上开题报告后不得随意变更课题名称,如需变更,应及时提交《厦门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变动申请》。

3.完成开题报告的硕博士研究生应在开题报告结束后,将《厦门大学硕/博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核表》、《厦门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交到教学秘书。逾期不交,视为无故未按时完成开题报告的情况处理。